(招标编号:GTZX-20231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金科兴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杨金路办事处机械化清扫道路保洁、人工清扫道路保洁、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2.3 服务期限:2023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至 2025 年10 月 22 日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3 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下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按照标段的顺序进行推荐,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人。
一标段: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机械化清扫道路保洁;
二标段: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人工清扫道路保洁;
三标段: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
3.2 投标人(联合体)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3.3 财务要求:
3.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4.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网页上需有查询日期(注:由于“信用中国” 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相关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项合同签订日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内部不受限)(提供承诺书)。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领取: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以下加盖公章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委托)到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 5 号楼 B 座 8 层)领取。②远程获取,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内容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ngtgczx@163.com)即可,(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张女士:0371-55521820 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01+公司名称+文件获取材料+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
4.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金科·智汇谷 1 号楼 422 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金科·智汇谷 1 号楼 422 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金科兴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老师
0371-6177889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金科•智汇谷 1 号楼 4 楼
招标代理: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地 址: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 5 号楼 B 座 8 层
联系电话:0371-55521820/17513130624